作者简介:
刘亮,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。
余丽,女,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三级检察官助理,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8 级刑法学方向博士研究生。
来源:《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》2022年第3期 发表时间:2022-06-15
文章摘要:数字信息时代下,网络应当成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放大器,互联网的技术性、共享性、
传媒性和广延性有利于丰富形式、整合资源、深化效果、拓展空间。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网络路径功
能包括网络的线上法治教育功能,网络的法治意识培养功能、网络营造自我教育环境功能。青少年
法治教育网络路径的实现方式具体可以通过创新网络法治教育形式、营造良好法治教育网络环境和
激发青少年参与网络法治教育的主动性等途径实现。
关键字:青少年;法治教育;网络路径;优势
全文阅读请翻下页: